能繁母猪是指可以正常繁殖的母猪,也就是正常产过仔的母猪.不包括后备母猪。
根基尺度
1.体重到达成年猪体重的70%以上;
2.能按期正常发情,配种,受孕,出产;
3.身体康健,没有影响繁殖的疾病。
品种核定前提
1.有配合来历,血缘清晰。处所品种漫衍于相对断绝的区域,未与其它品种杂交。经杂交选育的品种,自群繁育应在4个世代以上;
2.纯种基础母猪到达1000头以上,切合育种指标要求的个别应在70%,即/S -0.5244。3代之内没有亲缘关系的家系应有10个以上;
3.提供公、母猪初配体重,母猪初产、经产平均产仔数及育成数,21日龄窝重,肥育猪到达屠宰体重的日龄,活体背膘厚,日增重,料重比,屠宰率,胴体平均背膘厚,眼肌面积,肉品质、瘦肉率等机能指标;
4.群体首要经济性状的遗传性根基不变;体质健壮,体形表面根基一致;
5.康健程度应切合有关要求。
配套系核定前提
1.由两个以上专门化品系构成,包括父系和母系,有固定杂交组合及响应的商品名称;
2.经本专业委员会专家现场抽查或近三年内具有国度种猪质量检讨检测中间的测定证实,商品猪出产机能不变,产物规格化,顺应市场需要;
3.每个母系的基础母猪到达300头以上,每个父系的基础母猪到达100头以上,且3代之内没有亲缘关系的家系应有5个以上;
4.亲本系群体中有70%以上个别的机能切合育种指标;
5.提供首要出产机能指标同品种核定前提第3条;
6.康健程度应切合有关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