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河蟹的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一个地区声誉及经济发展的大事,国家农业部NY 5064-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螯蟹》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供港澳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对此有专门规定如下:
    1.挑选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疫员资质的技术人员,作为商品河蟹进出场的专职检验员。检验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秉公办事。
    2.注意保持场地环境卫生,同时包装材料应卫生、洁净。运输工具在装货前应清洗、消毒,做到洁净、无毒和无异味。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温度剧变、挤压、剧烈地震动,不得与有害物质混运,严防运输污染。
    3.坚持商品河蟹进出场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制作包装篓和标签;统一指定地点进出场商品河蟹;统一专人检验签字;统一有企业法人代表检查各道程序合格后,签字才能放行。要自觉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查验,确保商品河蟹的安全质量。